QUOTE(Ochinchin Daisuki @ Dec 28 2020, 03:59)

只照500級算經驗的話,那這下可有得打了
還差60熟練才有1000,怎麼感覺要敲幾個月
法杖的话,不用敲。目前版本武器变得和以前的防具一样,只要获得经验那一层装备着的武器,就能获得熟练经验
值。熟练度顺其自然就可以了。
QUOTE(susancat @ Dec 28 2020, 04:02)

你的分析很到位,但有關這個解決方法,我比較好奇”立法規範並懲治“在要怎麽執行?
如果你再提供具體細節,我會更容易理解你的思路。
因爲我懷疑立法讓國家擁有更多權力去限制個人自由的時候,
其新增的權力是否恰如其分?是否必須?是否有效?是否合(憲)法?
套用你的話我也可以説:另一方面,为國家暴力提供道德支撑。这种思想上潜移默化的侵蚀,导致的对國家暴力在
潜意识当中的认同,比國家暴力本身更可怕。
如果打著“正義”的旗號就能合理化對他人的暴力,本質上不就是網絡霸凌者在做的事嗎?
我认为需要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制,并规范对网络暴力和耀眼的追溯和追责制。比如上面那个新闻里的造谣者,就
被受害者提起诉讼,当然目前还没有判决。
在我看来,限制网络暴力,非但不是在限制个人自由,反而是尊重个人自由的体现。原因我以前讨论的时候说过,
我认为,正是一个人在自由意志状态下表达出言行,才正需要对这些言行负责,相反, 被迫的言行,反而不需要为之负责。放纵一个人或者一群人,使它们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,我认为反而是对他
们自由意志的否定,也是对他们自由的侵犯。
你那里我不知道,国内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这些行为,但是因为取证和执行的困难,所以受害者长期有困难,难以
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,这也导致网络暴力这么多年来愈演愈烈。
我的理论依据是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假说。
这里注意,
1.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假说,一种思维实验,而不是一种实际存在的历史状态描述;
2.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假说,不等同于其他人的社会契约论假说,比如洛克,又比如卢梭,他们虽然也提出过社会契
约论假说,但内容和侧重点上与霍布斯的不同。
如果在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方面你有兴趣,我可以和你再详解释讨论。
我讨厌并且反对”正义“,我认为我们执行一个行为应当依据所处地的法律法规,而不是”正义“之类的旗号,任
何时候”正义“这种东西都不应该作为我们的行为依据。简单来说,我在某个国家,就遵守某个国家的法律法规;
我在某人家中,就遵守他家的规矩;我在论坛和画廊,就遵守论坛和画廊的规章制度;我如果违反,就应该接受相
应处罚;我如果不能接受,我可以选择离开,也可以选择尝试改变;但是,在改变正式生效以前,我必须遵守当前
的法律法规。
换句话说,我在国家范围内,我就支持国家暴力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国家暴力,而反对个人意志在违反法律法规
的情况下行使暴力;我在某人家中,就支持主人一方按照他们的家规,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行使暴力
;我在画廊和论坛,就支持管理成员按照画廊和论坛的规章制度,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行使暴力。
对于暗中绝对的个人自由,也就是那种可以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、不需要对自己自由意志状态下的言行负责的个人
自由,我的想法是,必须限制。举个例子的话,就是把画廊和论坛的规则撤掉,然后把管理也撤掉,让大家随心所
欲毫无约束地发自己想发的内容,然后结果就是无秩序状态,广告机器人可以以碾压所有正常人的速度用垃圾把这
里填满,我回你一个帖子的时间已经多了 10 页垃圾,我们也不用想在这里交流了。但我不喜欢也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,当然你也可以觉得我侵犯了以广告机器
人为代表的他人的个人自由,我没有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