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OTE(chjj30 @ Dec 14 2020, 21:49)

那么,谁需要为此负责?
首先是我,因为这是我制造的假信息;其次是那些传播者,因为他们传播未经核实的假信息;最后是网络暴力的施
暴者,他们依据未经核实的假信息,去对辉夜和他的粉丝施加网络暴力。
如果“粉丝闹事,偶像负责”这种强盗逻辑继续盛行,我们能获得的也只有这种垃圾信息和对应的网络暴力而已。
人應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,這方面無容置疑。
但我和你在比較誰的責任輕重這方面的排序會不一樣。
言論是言論,行動是行動。
人要對言論負責,因為該言論是經過他的自由意志判斷後選擇發表的,
但也因此這個人需要負責的範圍,僅在於該言論本身,除非他同時做出其他行動。
不然並不能以他人的行動要求發表言論的人負責。
傳播消息的人也有責任,在於他們以什麼方式表達,因為轉述某言論等同於發表一個新言論。
例如有3個人: A:我看到輝夜不穿內褲。 B:據A所說他看到輝夜不穿內褲。
C:A發現原來輝夜是不穿內褲的,而且B已經證實了。
如果A是在陳述偷看輝夜洗澡的情景,那他的言論就沒有事實上的錯誤,
而B則是以中肯的語氣轉述了A的話,並不置可否,所有不能以言論本身批評前兩者。
相反C則是語帶歧義地轉述了A和B的話,或許會引起誤會,
如果C是故意這樣說的話,才能合理的要他對其誤導性陳述負責。
但也僅僅是就其言論本身是否真確這一件事負責而已。
最應該負最重要責任的肯定是真正實施網絡暴力的人。
因為所有實質傷害都是基於這些人行動的直接後果。
不實言論并不直接引致網絡暴力,有很大部分的人接觸到不實言論后就沒有實施暴力行爲。
施暴者做的事不僅是消化了虛假資訊後相信爲真,而且主觀的判斷了依據此信息應該實施暴力行爲,
而且還把此想法付出行動,從而帶來了直接和實質性的傷害。
因其主動性更高,覺悟更深(或許有更貼切的詞)以及實質傷害最高,
因此需要負的的責任更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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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假消息肯定是不好的,我也不是想鼓勵這行爲。
但我認爲要杜絕假消息的話,禁止這些言論發表只能治標,
治本的方法是讓接收言論的人建立自主,獨立且批判的思維。
This post has been edited by susancat: Dec 14 2020, 18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