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OTE(chjj30 @ Jun 5 2017, 03:30)
你说的有道理,我最近也在新闻里看到了占领立法院的不起诉决定。
我說了99%和平合法,你怎麼故意提那1%的例子呢?兩萬多件有逮捕行為的54件,很明顯318有逮捕行為發生,明顯是屬於那少數一部份。另外受害的是立法院,而立 法院所獲損失也已經全部賠償完畢,所以立法院不提告,這件事立法院本身也存在缺失,本來要花120小時逐條逐項
審 查的議案,確只用30秒就通過了,這明顯有程序上的缺陷,錢都賠完了,立法院本身又有不光彩的地方,判無罪完 全不意外。
This post has been edited by bgyujn: Jun 5 2017, 05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