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OTE(jy-laji @ Aug 9 2017, 23:37)

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,所以我说,为什么法律的根本是要保护总体的利益,而且可能与每个人都相关,一旦出
问题就来不及了。
这些问题难道就应该眼睛一闭,“法律怎么说就怎么做呗”这样?我很难理解这些人的态度。
就我的觀察 “法律”只是保護強者的利益 的手段之一。在哪個國家都是。
立法過程: 不夠強的意見會被刷掉,例如奧巴馬醫改/中國的08憲章
執法過程: 沒有能力執法的法律就是空談。有過持槍農民阻止聯邦政府徵地的新聞。
因此 並不是寫出來有明文法都是這裡定義的“法律”,
中美憲法都寫人民有言論自由,但是中國有審核,美國有NSA。
連政府自己都不遵守憲法,我想大概也不會有完美守法的公民。
在這種情況下,你問別人“假設”國家有個惡法你是否跟隨 這種問題是不全面的。
立法之後也會被修改,更何況有沒有人執法,甚至有沒有人知道有這個法。
這幾個前提和其他變數都會影響答案。
故此 守法與否的問題其實就是與強者相處之下保存自我的問題。
而這問題我想是沒有絕對的答案。
像牛仔槍戰的形式,像螻蟻偷生的形式,或者乾脆逃到對方管不到的範圍也好,
都是按照每人當時所處於的環境以及他的信念而決定的。
沒有誰比誰更高尚,因為 能捉老鼠的就是好貓。